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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是個古老的國家,有著五千多年的文化傳承,無論什麼行業都有自已文化,吃飯有飲食文化,穿衣服有服飾文化,修房造屋有建築文化,睡覺坐椅有家俱文化,而今又有旅遊文化、釀造文化、做官文化、行騙文化、說謊文化,不然何能顯示出悠悠大國的風彩?

中國又是個善於“發明創造”的國家,就以告狀來說,據各種文獻記載:老百姓有了冤情就有去縣衙門擊鼓三通,這叫告“縣狀”;如告不准,則可攔州官、府官、甚而禦史以至宰相的八抬大轎,這叫告“大狀”;如再告不准,乾脆上京城,向皇帝老倌告“禦狀”。除此還有披著黃餞遍城喊寃,去城堭廟向閻王爺告“陰狀”。為此,中國早有“告狀文化”。

又據考證,歷朝歷代告狀都不犯法,縱然再昏的昏官,再狗的狗官,再惡的惡官,決不敢下令去截、去堵、去抓,更不敢送去“勞教”或“勞改”。別人有一肚子冤屈了,還能在傷口上撒鹽麼?而今時代不同了,社會在發展,科學在進步,一切得講文明講面子,新名詞新花樣有的是,離家告狀叫“上訪”,正如說話不中聽叫“惡毒攻擊”,喊冤叫屈是給“黨和政府抹黑”,舉報官員是“譭謗誣衊”。一句話,當老百姓得老老實實地奉公守法。政府折房子要積極配合,官商強佔土地應拱手相送,如果執迷不悟,說三道四,就有“顛覆國家政權”之嫌。

要想“擊鼓”嗎?衙門早己無鼓可擊,縱然有鼓,門衛森森,誰進得去?“攔轎”嗎?當官的都改坐高級轎車,何況前有警車鳴笛開道,後有保驃車斷尾,誰敢去攔,縱攔也攔不住;上京“告禦狀”,不但有損地方諸侯光輝形象,還破壞了“穩定壓倒一切”的大政方針,所以要截、要堵、要抓,管你冤不冤?披著黃錢告陰狀吧?諾大華夏哪還有閻王爺,何況早已破除迷信,都不相信了。於是乎新的“發明創造”出來了——“告洋狀”!

我每天早晨七點離家,去京城俱樂部康樂中心鍛煉身體,上京通,走快速,奔三環,經燕沙橋左拐穿亮馬河,河的左側是聯合國駐中國辦事機構,隔三岔五總見一大群衣冠不整的老爺老太太們,站在河邊草坪上舉著一疊狀子在那裏呈冤、示冤、叫冤、喊冤……他(她)知道那裏面住的是洋官兒,中國官員最講面子,最怕影響形象,就來個告“洋狀”。

我本想停車打探下情況,或拍下幾張立此存照的圖片留作資料,但我怕國安部門盯上我,說我配合“國外反華勢力”,只好硬著心腸呼嘯而去,心裏卻在說:中國冤民,你們多麼可憐啊!能告得准嗎?老外敢來接你們狀子嗎?

最後接待他們是仍是無孔不入的員警,一個一個塞上汽車走了。去了哪里?不知道。不過他們很勇敢,大有前仆後繼的精神:拉走一批,來一批;再拉走一批,再來一批。批批如此,批批不驚不嚇,倒也英雄……轉自《新世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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